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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通报:27岁男子在纺织厂放火,持刀刺伤财务人员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24 10:58:00    

据@屏山公安 22日消息:2025年5月20日12时许,四川屏山县发生一起放火案。经查,犯罪嫌疑人文某(男,27岁)于当日上午前往一纺织厂车间点火引发火情,后文某被现场处置民警控制。


因车间内棉纺物较多,现场灭火难度大,经全力扑救,现场火势现已得到控制,经排查,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犯罪嫌疑人文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

目前,公安机关正在对犯罪动机、作案过程、损失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


昨天(5月23日),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安局再发通报称: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,现已初步查明案件相关情况


据通报,犯罪嫌疑人文某(男,27岁)自幼因家境、辍学等原因较为悲观自闭,辍学后随父母外出或独自打工,今年春节回到兴文老家。2025年3月1日经人介绍到屏山县某纺织厂上班,从事普工岗位,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,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。


4月25日,纺织厂向文某发放了3月份工资4158元。4月30日,文某向主管黄某提出辞职申请,5月15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剩余5370元工资结算后,文某当即提出现场支付工资要求。考虑到文某的实际情况,财务经办人员同意提前发放,随即按规定走审批流程


5月15日,文某返回家中后,再次联系主管要求支付工资未果,随即产生报复念头。5月20日上午,文某乘车到达该纺织厂进入2号、3号车间放火引发火情,后又持刀将财务人员雷某磊刺伤


犯罪嫌疑人文某于案发时被当场控制,据其供述,辞职是因为产生轻生厌世的情绪,急于拿到工资给母亲后自杀了结,因自身愿望未得到及时满足,遂产生破罐子破摔念头,用报复企业的方式自我了结。


现文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,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侦办中。雷某磊正在接受治疗,无生命危险。网传“纺织厂克扣、拖欠800元工资”不属实,请广大网友切勿信谣传谣,公安机关将对造谣者依法严肃处理。



多名造谣者被查处


昨天(23日),宜宾市公安局公布了3起与上述纵火案相关的网络谣言典型案例。


5月20日,宜宾市屏山县发生一起放火案。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,现已初步查明案件相关情况。公安机关强化网上巡查和打谣治谣,对造谣传谣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打击处理。现就其中3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公布如下:


1.屏山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康某某编造发布“因800元工资导致杀人放火”网络谣言案


2025年5月22日,屏山县网民康某某(男,43岁)在短视频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称:“屏山1工厂员工为了八百元杀人放火”,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。经核实,康某某为引发网民关注、讨论,编造“因800元工资导致杀人放火”的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康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屏山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康某某处以拘留6日行政处罚




2.屏山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何某某编造发布“屏山纺织厂1员工因800元工资放火点燃工厂”网络谣言案


2025年5月22日,翠屏区网民何某某(女,48岁)在短视频网络平台发布一张厂房起火图片并配文称:“四川屏山一纺织厂员工因老板扣了800元工资,一怒之下放火把整个厂点燃。有人说他是英雄,他点燃自己照亮底层打工者”,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。经核查,何某某为吸引流量、博人眼球,编造了“因800元工资放火点燃工厂”的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何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屏山县公安局已依法对何某某处以300元罚款




3.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罗某某编造发布“屏山纺织厂一员工因800元工资讨要未果,被打后纵火烧厂”网络谣言案


2025年5月20日,高新区网民罗某某(男,55岁)在短视频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称:“四川屏山一纺织厂员工因800元工资讨要几次未果,被打了一顿后放火把整个厂烧了”,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。经核查,罗某某为趁炒热点、吸粉引流,编造了“因800元工资讨要未果并被打后纵火烧厂”的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罗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高新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罗某某进行教育训诫,本人向公安机关写出承诺书并发布致歉声明




警方提示: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!

在网络上编造、传播谣言

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?⬇️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
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
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,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
警方呼吁:

请广大网友

不造谣,不信谣,不传谣


南方都市报(nddaily)、N视频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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